著作权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指的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作品,从而侵犯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著作权涵盖了多种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当他人未经授权对这些权利进行侵犯时,就构成了著作权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存在多种著作权侵权的情形。比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属于侵权。这就好比你的小说,只有你作为著作权人有权决定何时、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他人未经你同意就把你的小说公布出来,那就是侵权。 还有,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这也是侵权行为。例如两人共同创作一部作品,其中一人却独自将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这显然侵犯了另一位合作作者的权利。 另外,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情况也构成侵权。比如一些知名人士,没有参与作品创作,却要求在作品上署名,这对真正的创作者是不公平的。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同样属于侵权。这可能表现为对作品的原意进行恶意修改,使作品的内涵和作者原本想要表达的意思完全不同。 剽窃他人作品也是常见的侵权行为,像把别人的作品部分或全部拿来当作自己的作品使用。以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也都属于侵权,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除了上述这些,还有其他一些侵权情形,比如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等,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这些规定旨在全方位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创作和文化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