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著作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当他人侵犯著作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停止侵害就是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比如停止出版盗版书籍、停止在网络上传播侵权作品等。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要采取措施消除因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的不良影响。赔礼道歉则是让侵权人以适当的方式向著作权人承认错误。赔偿损失方面,如果能确定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就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其次是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于一些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是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例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行为,如果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就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