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著作权法对法定许可使用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我写了几篇文章发表了,现在有人想用我的文章做一些非营利性的传播。我不太清楚在著作权法里,法定许可使用的范围是什么,这种情况属不属于法定许可使用呢?我想了解一下法定许可使用具体涵盖哪些方面。
展开 view-more
  • #著作权许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多种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首先是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这主要是为了保障教育事业的发展,让知识能够更广泛地传播。 其次,作品在报刊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这样有利于信息的快速传播和共享。 再者,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这为音乐等作品的进一步传播和再创作提供了便利。 此外,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体现了对广播电台、电视台传播功能的考虑。 总之,著作权法规定法定许可使用制度,是在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平衡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促进文化、科学等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