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多少钱?


在一般交通事故起诉中,涉及的费用主要包含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此外还可能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 首先是案件受理费,它是交给法院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交通事故起诉中,如果涉及到赔偿金额的诉求,就按照上述标准来计算案件受理费。 其次是申请费。比如你可能会申请财产保全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对申请费有详细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另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他们产生的相关费用最终也可能由败诉方承担。不过这些费用的产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先由原告预交,最终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一般由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