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请假制度有哪些规定?


在劳动法里,请假制度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规范用人单位管理的重要内容。请假一般分为多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是法定节假日。这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休息时间,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像新年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劳动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中秋节放假1天、国庆节放假3天。在这些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如果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其次是带薪年休假。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再者是病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还有婚假、产假、丧假等。婚假方面,虽然国家没有统一的天数规定,但各地根据当地政策有不同的婚假天数。产假则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丧假一般是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通常为1 - 3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