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贷款人有夫妻两人,离婚时该怎么办?
夫妻二人共同贷款买房后准备离婚,不知道房子和贷款怎么处理。比如双方对房子归属有分歧,贷款还有很多没还完,不清楚是继续共同还贷还是一方还贷,也不确定房子怎么分割才公平合理,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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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人作为贷款人买房后离婚,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若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对房产及贷款偿还等问题已有明确约定,那么依照协议进行处理即可。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没有约定,且房屋是在结婚后购买并办理按揭,房屋产权归两人或共有人所有,按揭贷款由夫妇共同承担,除非在房产分配上另有约定,否则该房屋应视为共同财产,按揭贷款也将被视为共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常见处理方式: 一是如果在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房屋产权因抵押在银行而暂时不属于夫妻两人,此时夫妻双方可以将住房分割细则明确记录在离婚协议之中,然后携带这份协议前往相关机构进行公证。待贷款结清后,再根据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条款进行住房产权的精确划分。 二是夫妻可以协商将房产归一方所有,由该方负责继续偿还房贷,同时对另一方支付的首付以及共同还款部分及其增值的一半给予全额补偿。 三是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请求法院进行处理,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下达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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