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是否当庭宣判?
我有个官司在法院审理,现在还没出结果。我特别着急想知道判决结果,就想了解下法院判决是不是都会当庭宣判呀?还是说大部分时候不会当庭宣判呢?我心里一直没底,想弄清楚这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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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并不一定是当庭宣判。当庭宣判是指法院在庭审结束后立即宣布判决结果。与之相对的是定期宣判,即法院在庭审结束后,另行确定一个日期宣告判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在司法实践中,当庭宣判通常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明确的情况。这类案件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后,法官能够迅速对案件作出判断,进而当庭宣判。比如一些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对借款事实和金额都无争议,只是在还款时间上有分歧,经过庭审就能清晰认定,就可能当庭宣判。 而对于那些案情复杂、争议较大、需要进一步研究或合议庭评议的案件,法院一般会选择定期宣判。例如涉及大量证据需要核实、法律适用存在争议、有新的事实需要进一步查明等情况。像一些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涉及众多的证据和复杂的法律关系,法官需要时间仔细研究和讨论,就会采用定期宣判的方式。所以,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当庭宣判还是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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