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开始送传票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涉及到一个官司,听说法院要送传票给我。我不太清楚这传票是怎么送过来的,是直接派人送到我家,还是会先电话通知我去法院拿呢?想了解下法院开始送传票的具体流程。
展开 view-more
  • #传票送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院送传票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送达诉讼文书,这是保障当事人能够参与诉讼的重要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法院送传票的流程。 首先是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法院通常会安排工作人员将传票直接送到受送达人手中。如果受送达人是公民,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如果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其次是留置送达。若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 然后是电子送达。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中有明确说明。 接着是委托送达和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此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最后是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内容。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