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年?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别人,现在还款时间到了,对方却一直拖着不还。我了解到好像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求偿权,但不清楚这个权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我想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这个时效,要是超过了时效会有什么后果,就想弄明白这个诉讼时效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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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比如,债权人在知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从而损害到自己的到期债权,并且知晓债务人的相对人(次债务人)是谁之日起,三年之内要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是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次债务人就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如果次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那就不能再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要是次债务人已经自愿履行了义务,也不得请求返还。而且,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相关概念: 债权人代位求偿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相对人的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请求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除外。 诉讼时效:就是上面提到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间不行使权利,时效届满就丧失请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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