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我和几个朋友之前合伙倒卖过车船票,当时也没觉得有啥问题。最近听说这可能是犯罪行为,心里有点慌。我想了解下,合伙倒卖车船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呢?我很担心自己和朋友是不是已经触犯了这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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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倒卖车船票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是一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下面来详细介绍其犯罪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合伙倒卖车船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这意味着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该罪的主体。而且,单位也能构成此罪。也就是说,无论是个人单独实施,还是多人合伙,甚至是单位组织实施倒卖车船票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这个罪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其次是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明知道自己倒卖车船票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为了赚钱仍然去做。如果只是因为自己有事不能使用车船票,而将其原价转让给他人,并没有赚取差价获利的目的,那么一般不构成此罪。 然后是客体要件。合伙倒卖车船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车船票的管理秩序。车船票的发售是有严格规定和管理的,倒卖车船票的行为破坏了这种正常的管理秩序,使得车票、船票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受到影响,损害了广大旅客的利益。 最后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倒卖”,就是指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的行为。而“情节严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是指倒卖车船票数额较大、多次倒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比如,多次组织多人倒卖大量车船票,或者因为倒卖车船票导致旅客无法正常出行,引发社会不稳定等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这四个要件,才能构成合伙倒卖车船票罪。对于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情节的认定,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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