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单位款项构成何种犯罪?


在法律领域,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单位款项的行为可能涉及不同的罪名,具体构成何种犯罪需要依据行为人的主体身份、行为方式以及款项的性质等因素来判断。 首先,若行为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对于贪污罪,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刑法规定的不同量刑幅度进行处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其次,如果行为人并非国家工作人员,而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这种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具体情况来认定。 此外,判断构成何种犯罪时,还需要考虑行为的具体细节。例如,骗取款项的手段是否具有明显的欺骗性,行为人是否利用了其在单位中的特定职务权限等。司法机关在认定犯罪时,会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和情节,以准确适用法律。 总之,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单位款项可能构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不同的罪名对应不同的主体身份和法律后果。当遇到此类情况时,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