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亲属犯罪有哪些罪名?


官员亲属犯罪可能涉及多个罪名,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是受贿罪的共犯。如果官员亲属与官员通谋,共同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就可能构成受贿罪的共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官员亲属与官员共同实施上述行为,也会按照受贿罪进行处罚。 另外,若官员亲属通过虚假诉讼等手段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官员亲属犯罪的罪名还可能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当官员实施犯罪行为后,亲属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就可能触犯此罪。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