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上诉期是按律师收到文书算吗?

我家里有人涉及刑事案件,法院给律师送达了文书,但没直接通知我们。现在我不确定上诉期到底从啥时候开始算,是按律师收到文书的时间算,还是有别的算法呢?我担心错过上诉期,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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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上诉期一般不是按律师收到文书的时间来计算的。在刑事诉讼里,上诉期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时间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这里明确指出是当事人“接到”文书,也就是说通常是以当事人实际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时间来计算上诉期。 律师虽然在刑事诉讼中是当事人的重要代理人,但法律规定上诉期的起算点主要是考虑保障当事人本人知晓判决、裁定结果并行使上诉权。如果当事人与律师之间存在委托关系,律师收到文书后,有义务及时将文书内容和上诉期等重要信息告知当事人。不过,这并不改变上诉期从当事人接到文书次日起算的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出现当事人和律师收到文书时间不一致的情况,应以当事人实际接到文书的时间来确定上诉期的起算。要是当事人未收到文书,仅律师收到,那么不能认为上诉期已经开始计算。所以,要准确把握上诉期,关键在于确认当事人实际接到法律文书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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