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本人要去办理离婚手续吗?
我和配偶已经签好离婚协议了,但最近工作特别忙走不开。想问问签了离婚协议之后,办理后续离婚手续时本人必须要去吗?要是实在去不了有没有别的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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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离婚协议后,办理离婚手续时本人一般是必须要去的。 从法律角度来说,离婚是涉及身份关系的重要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强调了“亲自”二字,也就是说,即使夫妻双方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双方都需要本人到场。这是因为离婚登记是对夫妻双方真实意愿的确认,需要双方亲自表达自己自愿离婚的意思。 而且,后续还有离婚冷静期等程序。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还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同样要求当事人本人参与。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本人都需要积极参与到整个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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