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场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最近比较忙,想知道办理这个手续是不是必须双方都到场啊?我想了解在整个协议离婚流程里,双方到场这方面具体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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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需要双方到场的。 首先,在申请离婚登记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是因为离婚涉及到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诸多重大事项,必须由双方亲自表达真实意愿。 其次,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明确了这一规定,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步同样要求双方到场,目的在于确保双方在经过冷静期后,依然坚定离婚的意愿,并且对相关事宜没有异议。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以及双方的意愿进行审查,只有双方都到场,才能更好地核实情况,保障离婚程序合法、公正地进行。所以,协议离婚自始至终都要求夫妻双方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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