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判决不服的上诉流程究竟是什么?


刑事案件判决不服的上诉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定上诉主体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需要注意的是,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提出上诉的方式和途径** 1. **方式**:上诉可以用书状和口头两种形式提出。口头上诉应当制作笔录。 2. **途径**: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如果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后,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三、准备和提交上诉状** 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四、二审法院受理和审理** 二审法院在收到上诉材料后,会进行受理并重新审查案件。二审法院会全面审查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如果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况,二审法院可能会依法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如果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则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