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取保后到检察院是否还需要做笔录?
我因涉嫌一起刑事案件被取保候审了,现在案子到检察院阶段了。我不太清楚在这个阶段我还需不需要再去检察院做笔录,要是需要做的话,我好提前有个准备,就怕没弄清楚耽误事儿,所以想问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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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当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犯罪嫌疑人通常还是需要做笔录的。这是因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需要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案件事实、证据等方面。而犯罪嫌疑人的笔录是了解案件情况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做笔录,检察院可以核实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所获取的证据和事实,进一步查明案件的真相,判断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这里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就包括了制作笔录这一重要环节。所以,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是有权力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制作笔录的。 总之,刑事案件取保后到检察院一般是要做笔录的,这是检察院审查起诉工作的一个正常流程,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如实陈述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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