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原审检察院能否立案?


在刑事案件中,当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并提出申诉时,原审检察院是有可能对该申诉进行立案的。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了解刑事案件申诉的含义。简单来说,刑事案件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查处理的行为。申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它为当事人提供了纠正可能存在错误的判决或裁定的途径。 接下来,看看原审检察院在申诉过程中的角色和职责。原审检察院是最初参与该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等工作的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也就是说,原审检察院对于当事人针对已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是有管辖权的。 那么,原审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会对申诉立案呢?一般来说,如果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且符合相关的立案条件,原审检察院就可能会立案。例如,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等。当申诉涉及这些情况时,原审检察院会对申诉进行立案审查。 然而,如果申诉人的申诉理由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原审检察院可能不会立案。比如,申诉人只是单纯对判决结果不满,但没有提出具体的事实和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与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诉立案的情形不相符,这种情况下立案的可能性就比较小。 原审检察院在接到申诉后,会对申诉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如果认为有必要,还会进行调查核实,以确定是否存在需要重新审查的问题。一旦决定立案,检察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复查,并根据复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如果复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确实存在错误,可能会向法院提出抗诉等纠正意见;如果认为原判决、裁定没有错误,会向申诉人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刑事案件申诉原审检察院是有权力和可能立案的,但最终是否立案取决于申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是否有合理的事实依据。当事人在申诉时,应当尽量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以增加申诉立案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