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指南有哪些规定?


刑事案件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刑事案件申诉指南的相关规定。 首先,申诉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这里的当事人指的是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其次,关于申诉的受理机关,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向人民法院申诉的,一般由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受理审查申诉。如果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或者将申诉材料交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审查,并告知申诉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然后,申诉需要提交一定的材料。通常需要提交申诉状,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最后,申诉的时间也是有规定的。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总之,刑事案件申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但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以确保申诉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