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案件的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我家里有人涉及到一起刑事案件,马上就要开庭了,我心里特别没底,也不知道整个开庭过程是怎样进行的。我想了解一下刑事案件从开始到结束的具体开庭流程,这样心里能有个准备,也能知道在不同阶段该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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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开庭流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的开庭流程一般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首先是开庭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书记员会先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会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这一阶段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的相关规定,其目的是确保庭审的合法、有序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基本权利。 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这是庭审的重要环节,公诉人会宣读起诉书,之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然后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也可以讯问被告人。在这个阶段,还会对证人证言、物证等各种证据进行质证。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所有证据都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调查就是为了核实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 之后是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公诉人会发表公诉意见,辩护人则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双方围绕被告人是否有罪、罪轻还是罪重等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这一阶段遵循《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障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使得案件的争议焦点能够充分展现。 再之后是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审判长会告知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可以就自己的行为、想法等进行最后的发言。这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被告人享有此项权利,让被告人有机会为自己进行最后的辩解。 最后是评议和宣判阶段。合议庭会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评议,作出判决。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这一阶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保了判决的公正作出和及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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