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执行程序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或裁定后,为了实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合法权益,强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履行义务的程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该程序: 首先是申请执行。当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生效后,如果被告人未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原告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要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等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齐全等。如果符合条件,法院会受理该执行案件,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执行通知中会明确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 接下来进入执行措施实施阶段。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例如,若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法院可以直接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银行冻结、划拨相应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这些执行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导致执行程序暂时停止或终结。比如,被执行人短期内无偿付能力、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等情况,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而当申请人撤销申请、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等情形出现时,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此外,执行过程中还涉及到执行和解。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达成和解协议后,执行程序可以暂时中止。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总之,刑事附带民事执行程序是保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重要程序,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