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哪些?

我家里人遭遇了刑事案件,犯罪行为给我们造成了不少损失。现在打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是不太清楚具体哪些损失能在这个诉讼里要求赔偿,想了解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到底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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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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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从而向被告人提出赔偿要求的一种诉讼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当被害人的身体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时,由此产生的医疗费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这包括了为治疗伤痛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所有与医疗相关的费用。误工费也是赔偿范围之内,它指的是被害人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费是在被害人需要他人护理时,护理人员的费用支出。交通费是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住宿费,如果被害人到外地就医,住宿产生的费用也可要求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对被害人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适当补偿。被扶养人生活费则是当被害人因犯罪行为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其需要扶养的人生活受到影响时的赔偿费用。残疾赔偿金是针对被害人因伤致残的情况给予的赔偿;死亡赔偿金是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给予其家属的赔偿。 其次是财产损害赔偿。对于因犯罪行为而直接遭受损坏的财物,如被盗窃、抢劫、毁坏的物品等,被害人可以要求按照财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另外,如果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了经济损失,例如因为设备被破坏而导致工厂停产的损失,也属于赔偿范围。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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