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车祸致人死亡应承担什么责任?
我开车时发生了车祸,导致对方死亡,现在特别慌,不知道自己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还是会有刑事责任?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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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动车车祸致人死亡的情形下,责任的承担主要分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两个方面。 从民事责任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通俗地说,就是先由保险公司赔,赔不够的,再看有没有商业保险接着赔,要是还不够或者没买商业保险,那就得开车的人自己掏钱赔给死者家属了。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合理费用。 从刑事责任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来说,如果开车的人在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要面临刑事处罚。比如,酒驾、超速、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导致车祸致人死亡,很可能会被认定构成犯罪。 所以,在机动车车祸致人死亡后,具体承担何种责任以及责任大小,需要结合事故的具体情况,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然后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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