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经营罪的刑法条文是如何规定的?
我自己开了个小作坊做点小生意,最近听说有非法生产经营罪,心里有点担心自己会不会不小心违法了。我就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罪具体是怎么规定的,犯了这个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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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经营罪,准确来说应是非法经营罪。它指的是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情形和处罚标准。具体情形如下:其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这里的专营、专卖物品,像烟草、食盐等,是由国家进行严格管控的,没有获得相关许可就去经营这些物品,就可能构成此罪。其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这些证件和文件是国家对特定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非法买卖它们会破坏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其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业务关系到国家的金融稳定和安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才能开展。而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也需要特定的资质,非法从事这些业务会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其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应对一些无法具体列举但同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对于非法经营罪的处罚,若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非法经营的数额、违法所得的多少、对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等多种因素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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