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未成年故意杀人是如何规定的?
我家孩子还未成年,最近听说有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事情,心里很担心。想了解下在刑法里,对于未成年故意杀人这种情况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会怎么处理,想提前了解清楚,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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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未成年人通常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而故意杀人,就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未成年故意杀人的处罚,《刑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同时,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心智等方面尚未完全成熟,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故意杀人案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案件的具体情节、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犯罪后的悔罪表现等。会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和具体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目的是既要惩罚犯罪,也要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改造,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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