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后被判刑就会失去抚养权吗?
我之前犯了点事被判刑了,现在刑期快结束了,可孩子的抚养权在对方手里。我想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被判刑就一定会失去孩子抚养权,有没有办法能重新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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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犯罪后被判刑并不意味着必然失去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在法律上,判断抚养权归属主要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虽然一方犯罪被判刑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比如在服刑期间无法亲自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给予孩子日常的陪伴等,但这并不构成失去抚养权的绝对条件。如果服刑人员在刑满释放后,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良好的居住环境,并且能够证明自己有能力为孩子提供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还是有可能重新争取到抚养权的。 法院在审理抚养权变更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例如,另一方的抚养情况,如果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像虐待孩子、有严重的不良嗜好等,而服刑人员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法院可能会支持其变更抚养权的诉求。此外,孩子的意愿也很重要,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并且愿意跟随服刑人员生活,这也会对法院的判决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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