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判定的?


在离婚案件中,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孩子年龄**: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料和关爱。但如果母方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使得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况,孩子可随父方生活。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法院会充分考虑孩子的选择。 **双方抚养能力**:这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多个方面。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条件对孩子的成长非常有利。例如,一方经济状况较好,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等资源,在判定抚养权时会被作为重要因素考虑。经济状况好的一方可能更有能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孩子的成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随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那么在判定抚养权时,这一方可能会更有优势。另外,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通常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 **双方意愿**: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协商结果符合孩子的利益和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约定。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上述各种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