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构成标准: ### 主体要件 此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对于个人而言,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一般是年满16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此罪。而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应的规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 主观要件 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故意杀害。这里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积极追求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的结果;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虽不积极追求,但对杀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过失不构成此罪。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是濒危野生动物而实施了杀害行为,一般不认定为此罪。 ### 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制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的宝贵自然资源,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非法杀害这些动物的行为,破坏了国家的野生动物保护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我国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来确立和维护这种保护管理制度。 ### 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有关法规。“杀害”包括猎捕、杀害等直接导致野生动物死亡的行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具体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只要实施了非法杀害这些名录中野生动物的行为,不论数量多少,都可能构成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特别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总之,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四个构成要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