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目前适用增值税起征点是如何规定的?

我自己做点小生意,听说有增值税起征点的说法。我不太清楚这个起征点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我这种小生意,营业额达到多少才需要缴纳增值税,起征点有没有区分不同情况,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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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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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起征点是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时,无需缴纳增值税;一旦超过起征点,则需要就全部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照顾一些经营规模较小、营业额较低的纳税人,减轻他们的税收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这里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 - 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 - 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 - 500元。 另外,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 - 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 - 500元(含本数)。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可以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所以不同地区的增值税起征点可能会有所不同。纳税人在实际操作中,应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以确定自己是否达到起征点以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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