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们有两个孩子。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怎么判定归属的。是会都判给一方,还是有可能一人一个?我比较关心怎样能让孩子受到的伤害最小,也想清楚了解自己争取抚养权有哪些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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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处理,要依据不同情况来看。首先,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陪伴,母亲在哺乳等方面有天然优势。比如孩子还在吃母乳,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较多的时间陪伴孩子,这些都可能成为法院考虑将孩子抚养权判给他/她的因素。若一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长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比较小。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愿意跟谁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重点考虑。 关于两个孩子的情况,有可能两个都判给一方,也可能一人一个。比如一方确实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或者一方存在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法院可能会把两个孩子都判给另一方。如果双方各方面条件差不多,也都有抚养意愿和能力,一人一个也是比较常见的判决方式。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相关概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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