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滞报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海关滞报金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超过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产生的一种费用。它的存在主要是为了促使收货人及时申报货物,加快口岸货物的流通,提高海关的工作效率。 在了解计算公式之前,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首先是计征起始日,它是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计征截止日为海关接受申报之日。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例如,运输工具在1月1日申报进境,第15日是1月15日,若1月15日为周六,那么计征起始日就顺延至1月17日周一。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概念是完税价格。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 海关滞报金的计算公式为:滞报金金额 =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 0.5‰ × 滞报天数。其中,“0.5‰ ”是滞报金的日征收比率,“滞报天数”就是从计征起始日到计征截止日所经过的天数。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我们来看一个例子。假设一批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100万元人民币,运输工具于2月1日申报进境,收货人在2月20日才向海关申报。2月1日往后数15天,即2月16日为计征起始日(假设2月16日不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2月20日为计征截止日,滞报天数就是5天。那么滞报金金额 = 1000000 × 0.5‰ × 5 = 25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海关按照上述规定来计算和征收滞报金。收货人应当自海关填发滞报金缴款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滞报金。逾期缴纳的,海关会依法追缴,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所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一定要及时向海关申报货物,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滞报金和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