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迟延履行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在一些债务纠纷中,经常会遇到债务人迟延履行的情况。比如在借款合同中,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款。这时候债权人想知道迟延履行金具体该怎么计算,是按照欠款金额的一定比例,还是根据银行利率来算,以及计算的时间区间怎么确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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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迟延履行金的计算需要分情况来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计算: - 债务利息计算:债务利息 = 债务本金 × 利息计算天数(判决确定的应当给付日始~判决确定的履行日止)× 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 / 360天。这里的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需要根据实际贷款期限对应的利率档次来确定。比如贷款期限不足六个月,就参照六个月内贷款利率。 - 迟延履行利息计算:迟延履行利息 =(债务本金 + 诉讼费 + 保全费等)× 利息计算天数(判决确定的履行日始~实际履行日止)× 同期银行贷款最高年利率 × 2倍 / 360天 。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年利率 = 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 × 逾期还款上浮幅度(如现行的幅度为150%)。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其次,对于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统一的计算公式。这类迟延履行金所指向的义务内容是执行名义所确定的被执行人须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给付金钱义务以外的其他义务,如交付物品、票证、迁出房屋、退出土地、完成一定行为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迟延履行金的数额。 最后,迟延履行金计算的时间区间确定也很重要。一般计算周期的起点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第一天开始,且针对分期履行义务的法律文书,需从每一期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才开始算起。若法律文书并未规定具体的履行期限,则从文书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计算周期的终点是被执行人完全履行义务的那一天。如果被执行人分期履行义务,那么每一期的迟延履行金都要计算到这一期的最后一天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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