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有先心病,男朋友放弃抚养怎么办?
我和男朋友有个女儿,女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可男朋友知道后,居然要放弃抚养女儿。我一个人实在没能力承担女儿的治疗和生活费用,我该怎么办啊?这种情况下法律能帮我让他尽抚养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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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抚养义务这个法律概念。抚养义务是指父母对子女有养育和照顾的责任,确保子女能够健康成长。这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不会因为子女的健康状况等因素而改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里的未成年子女当然包括您患有先心病的女儿。同时,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也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也就是说,即使您和男朋友没有结婚,他对女儿同样负有抚养责任。 如果男朋友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您可以先尝试与他进行沟通,向他说明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以及女儿目前的状况,争取让他主动承担起抚养责任。要是沟通无果,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朋友支付女儿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女儿的出生证明、诊断证明等,以证明女儿与男朋友的亲子关系以及女儿目前的状况。 总之,法律会保障您女儿获得抚养的权利,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男朋友履行他应尽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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