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债会灭吗,债务人过世后债务该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会有这样的疑问:债务人去世了,他生前欠下的债务是不是就不用还了,也就是所谓的“人死债灭”?其实,在我国法律中,情况并非如此简单。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重要的概念——遗产。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当债务人去世后,他的债务是否需要偿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是否留下了遗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这就意味着,如果债务人留下了遗产,那么他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举个例子,如果债务人留下了价值50万元的遗产,而他生前欠下了60万元的债务,那么继承人最多只需要用这50万元的遗产来偿还债务,对于超出的10万元,继承人没有义务偿还,除非他们自愿偿还。 要是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就可以不用承担偿还责任。此时,债权人可以要求用债务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比如债务人有一套房子作为遗产,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这套房子进行拍卖等处理,用所得款项来偿还债务。 另外,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即使债务人去世,其配偶也有偿还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总之,“人死债灭”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在债务人去世后,债权人要及时了解债务人是否有遗产以及遗产的情况,同时弄清楚债务的性质,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继承人也应当清楚自己在债务偿还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