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后债务由谁承担?

我有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现在想变更投资人。但企业之前有一些债务,我不清楚变更后这些债务是由我承担,还是新的投资人承担。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后债务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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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后债务承担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简单来说,就是企业的债务和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是紧密相连的,如果企业还不上债,投资人就得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还。 从法律规定上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并且,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并不影响企业债务的承担主体。这是因为企业债务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和企业本身相关联,而不是和特定的某个投资人绑定。 在实际操作中,原投资人在转让企业时,如果和新投资人有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这种约定在他们双方之间是有效的。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在内部确定谁来承担这些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举个例子,如果企业欠了供应商的钱,供应商并不知道原投资人和新投资人之间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那么供应商依然可以要求企业承担债务,而企业承担债务后,再根据内部约定向相应的投资人追偿。 如果原投资人在转让企业时隐瞒了企业的债务,新投资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手了企业,新投资人在承担了被隐瞒的债务后,有权向原投资人追偿。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原投资人有如实告知企业债务情况的义务。 总之,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后,企业的债务依然由企业承担,如果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投资人要承担无限责任。内部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且在存在隐瞒债务等情况时,新投资人有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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