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判决后对方公司注销了,追债的时效是多久?

我之前打赢了和一家公司的官司,法院也下了判决。可还没等我去执行,就发现这家公司注销了。我现在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去追债有没有时间限制,这个追债时效是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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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债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追债时效在法律上被称为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过了这个时间,你再去法院要求对方还钱,法院可能不会支持你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法院判决后对方公司注销的情况下,追债时效同样适用上述三年的规定。一般是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注销影响到你的债权实现时开始计算。比如说,你得知公司注销后,发现自己没办法按照判决从公司获得执行款,这时三年的诉讼时效就开始起算。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这三年里向相关责任主体(比如公司的股东、清算组成员等)主张过债权,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 同时,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所以,在对方公司注销后追债,你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而丧失胜诉权。并且要留意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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