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加入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我作为第三人加入了别人的债务关系,现在债权人要起诉我。我不太清楚债务加入的诉讼时效是怎么算的,是和原债务的诉讼时效一样,还是有别的算法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债务加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由第三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但同时不免除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多了一个人来一起还这笔债。 关于诉讼时效,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通俗来讲,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你不向对方主张权利,后面再去法院告他,法院可能就不支持你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债务加入的诉讼时效计算,一般是与原债务的诉讼时效保持一致。因为债务加入并不改变原债务的本质,只是增加了一个偿债主体。也就是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债务人、加入债务的第三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出现了一些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那么诉讼时效的计算就会有所不同。例如,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或者债务加入人主张过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所以,在判断债务加入的诉讼时效时,要综合考虑原债务的情况、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时间以及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