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追讨期限是多少年?

我借给别人一笔钱,现在对方一直拖着不还。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能在多长时间内去追讨这笔债务呢?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是不是我的钱就很难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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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务追讨期限,在法律上通常指的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讲,如果在这个期限内你不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过了期限后,对方如果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况。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你在诉讼时效内要求对方还钱,或者对方同意还钱,这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比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你无法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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