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人死亡案件的债务该如何清偿?

我有个朋友找我借了一笔钱,还没还就意外去世了。我去找他家人要债,他家人却不愿意还。我想知道在这种债务人死亡的案件里,债务到底该怎么清偿呢?是他家人必须还,还是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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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清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债务人死亡的案件中,债务清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则是依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这意味着,当债务人死亡后,如果其有遗产,那么先要用遗产来偿还债务。比如债务人留下了房产、存款等财产,这些财产首先要用于清偿他生前所欠的债务。如果遗产的价值足够偿还全部债务,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可以得到全部实现。 如果遗产价值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继承人只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举个例子,债务人欠债权人100万元,但他的遗产只有80万元,那么继承人最多只需要用这80万元来偿还债务,对于剩下的20万元,继承人没有义务用自己的财产来偿还,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 另外,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通过执行债务人的遗产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下,即使债务人死亡,其配偶仍然有义务偿还债务。 总之,债务人死亡案件的债务清偿问题要综合考虑遗产情况、继承人的态度以及债务的性质等多方面因素,按照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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