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怎样的?

我之前申请工伤认定,结果被认定为不予认定工伤。我觉得不合理就申请了行政复议,现在想了解下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决定书是个啥样的,它里面一般会写些啥内容,对我之后的情况有啥影响,会不会维持原来的不予认定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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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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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决定书是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申请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不服,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审理所作出的书面决定。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在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中,行政复议机关会对工伤认定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事实依据、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该决定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一般是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等,被申请人则是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这部分内容就像是一场比赛,先明确参赛双方是谁。 接着是复议请求和理由,也就是申请人为什么要提出行政复议,认为原来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哪里不合理。比如可能是认为在事实认定上存在偏差,明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却被认定为不属于工伤。 然后是行政复议机关查明的事实,这是行政复议机关经过调查核实后所确定的实际情况。这就好比裁判重新去了解比赛的实际过程。如果查明的事实与原来工伤认定部门认定的事实不同,那么就可能会影响最终的复议结果。 之后是复议决定的内容,这是最重要的部分。复议决定可能有几种情况。一种是维持原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这意味着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原来的工伤认定部门作出的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另一种是撤销原决定,并责令工伤认定部门重新作出决定,这说明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原来的决定存在问题,需要重新进行认定。还有可能是直接变更原决定,即行政复议机关直接作出认定工伤或者其他不同的决定。 最后,决定书会告知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救济途径,比如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就给了申请人进一步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决定书是对工伤认定结果进行再次审查和判断的重要法律文书,它对于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认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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