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协议离婚程序中有六十天冷静期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相关事宜,对流程和所需材料不太清楚。想知道如果作为被告去起诉离婚,具体要准备哪些东西。另外,也想了解现在协议离婚的话,是不是真有六十天冷静期,这期间有什么要注意的。
展开


首先来说被告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一些必备材料。第一是离婚起诉状,在起诉状里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阐述离婚的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这就像是写一篇说明自己为什么要离婚的小文章,让法院清楚你的诉求。 第二是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它能直接证明你们俩是合法夫妻关系。 第三是原告(也就是起诉方,这里是被告作为起诉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法院要确认起诉人的身份信息。 第四,如果有孩子,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这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等相关问题。 第五,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果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就要列出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比如房子、车子、存款等情况都要写清楚。 接下来讲讲协议离婚的冷静期问题。 协议离婚是有冷静期的,但不是六十天,而是三十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在这三十天冷静期内,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去撤回申请。过了这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还要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所以协议离婚整个流程算上冷静期和后续申请发证期,最多是六十天左右,但冷静期明确是三十天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