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保离婚后房子不给别人住?
我和配偶正准备离婚,房子是我们重要的财产。我担心离婚后房子被对方私自处理,让别人住进来。想知道具体有哪些有效的法律途径和方法,能保证离婚后房子不会被别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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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保离婚后房子不给别人住,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进行房产所有权证书的双重注册,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样能明确房产的归属,避免一方擅自处置房产。 其次,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时需附上相应担保。法院会根据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金额。若最终未获法院离婚批准,财产保全费用由原告承担。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还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登记申请,防止房产被夫妻某一方私自出售。但要注意,必须在异议登记之日起的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异议登记会自动失效。 如果想把房子留给孩子,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该住房归孩子所有,并注明孩子对住房享有单独的居住权,其他人无权入住。若未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可通过诉讼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孩子对该住房的居住权。同时,可变更住房的产权登记,将住房登记在孩子名下,以明确其所有权。还可与孩子的监护人协商,由监护人负责监督住房的使用,确保他人不擅自入住。若他人违反约定强行入住,孩子及其监护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其搬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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