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原告只有一方起诉该如何处理?
我和朋友是一起事件的共同原告,但朋友打算起诉,我不想起诉。这种情况下,只有他一方起诉的话,法律上会怎么处理这件事呢?我有点担心会对自己的权益有影响,也不知道后续会有什么情况,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法律中,共同原告是指在一个诉讼案件里,有两个或以上的人因同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对同一被告共同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从而作为共同的一方参与诉讼。当共同原告只有一方起诉时,这就涉及到共同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对于必要共同诉讼,也就是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情况,部分共同原告不起诉的,法院通常会追加未起诉的共同原告为当事人。因为必要共同诉讼中,各共同原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紧密相连,必须一同进行诉讼才能全面、正确地解决纠纷。例如在继承纠纷案件中,多个继承人对于遗产的分割问题存在争议,若只有部分继承人起诉,法院会追加其他未起诉的继承人为共同原告,以保障所有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在诉讼中得到处理。 而对于普通共同诉讼,即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部分共同原告不起诉的,法院不会强制追加。普通共同诉讼中,各共同原告之间的权利义务相对独立,只是因为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法院为了提高诉讼效率等因素,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合并审理。比如多个消费者因购买了同一商家的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而产生纠纷,有的消费者起诉,有的不起诉,法院不会强制追加未起诉的消费者。未起诉的共同原告可以选择另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