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过失致人重伤罪?
我之前在遭遇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时,不小心超过了必要限度,导致对方受了重伤。现在我很担心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但不知道这种防卫过当的情况,是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还是过失致人重伤罪呢?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如何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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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过失致人重伤罪,需要先明确这两个罪名以及防卫过当的概念。 故意伤害罪,通俗来讲,就是故意去伤害别人身体,让他人身体受到损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这里强调的是“故意”,也就是行为人主观上就是想要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 过失致人重伤罪,指的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不小心导致他人重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与故意伤害罪不同,过失致人重伤罪中行为人并非故意要伤害对方,只是因为自己的失误才造成了严重后果。 防卫过当则是在正当防卫过程中,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判断防卫过当构成哪种犯罪,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如果防卫人在防卫过程中,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可能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伤害,却仍然实施该行为,那么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例如,在面对小偷小摸行为时,防卫人使用致命武器攻击小偷,导致小偷重伤,这种情况下防卫人可能存在故意伤害的故意。 要是防卫人并没有伤害不法侵害人的故意,只是因为紧张、恐惧或者判断失误,才导致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伤结果,那么更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特征。比如,在遭受突然的暴力袭击时,防卫人慌乱之中出手过重,不小心将对方打成重伤,此时防卫人主观上往往是过失心态。 总之,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过失致人重伤罪,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分析防卫人的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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