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的定义及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最近感觉自己好像遇到了诈骗的事儿,但不太确定。对方用各种理由找我要钱,说得天花乱坠的,我就给了不少。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诈骗到底是怎么定义的,认定标准又有哪些,好判断我这是不是真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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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简单来讲,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虚构事实方面来说,就是故意编造不存在的事情来欺骗被害人,让被害人信以为真。比如骗子谎称自己是某知名企业高管,有内部投资渠道,能让被害人获取高额回报,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个事情。而隐瞒真相则是指故意不告诉被害人某些关键信息,使被害人基于错误的认知而处分财产。例如卖家在卖二手车时,故意隐瞒车辆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事实。 在我国,关于诈骗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了诈骗罪。要认定构成诈骗罪,首先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也就是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把钱还给被害人,而是想自己占有。其次,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并且这个行为导致被害人产生了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这个错误认识而“自愿”地将财物交给了行为人。最后,诈骗的财物数额要达到一定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这个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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