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定性标准是什么?
我最近遇到个事,有人好像用一些手段骗了我一笔钱,我怀疑这是不是构成诈骗罪了。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诈骗罪是怎么定性的,具体有哪些标准呢?是从哪些方面来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属于诈骗犯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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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定性标准是多方面的。首先,从主观上来说,犯罪人要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简单讲,就是他明知道自己用的是欺骗手段,会让别人产生错误想法然后交出财产,还故意这么干,就是想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 客观方面,要有诈骗行为。这包括虚构事实,比如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情;或者隐瞒真相,就是该说的事情故意不说。而且这种欺骗行为得足以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才行。例如骗子编造自己是某公司高管能帮人办事,让人信以为真。 在因果关系上,被害人得因为犯罪人的诈骗行为产生错误认识,然后基于这个错误认识处分了自己的财产。要是被害人不是因为诈骗行为而处分财产,那就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比如说,被害人是出于同情给了对方钱,而不是因为被骗,那就不算诈骗。 另外,还得达到一定数额标准。不同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数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指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不过各地标准可能有差异。 相关概念: 非法占有:就是没有合法依据,想把别人的财物变成自己的。 虚构事实:编造不存在的事情来欺骗他人。 隐瞒真相:故意不把真实情况告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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