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行为是如何定义的?
我最近遇到一件事,有人跟我说能帮我弄到低价的稀缺商品,我给了钱之后却一直没收到东西,对方还找各种理由拖延。我怀疑自己是不是遇到诈骗了,所以想知道法律上到底是怎么定义诈骗行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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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欺骗手段让别人把钱或者财物给了骗子。 从虚构事实方面来看,就是编造不存在的事情。比如骗子说自己是某知名公司的高管,可以拿到内部优惠的理财产品,吸引他人投资,实际上根本没有这回事。而隐瞒真相则是故意不把真实情况告诉对方。例如,在卖二手车时,明明知道车子出过严重事故,但故意不告知买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关键要看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并且导致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如果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比如因为疏忽没有按时履行合同等情况,一般不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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