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行为才构成诈骗?


要构成诈骗,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主体方面**: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通常是已满十六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诈骗罪的主体。例如,一个年满二十岁、精神正常的人,就可能成为诈骗罪的犯罪主体。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打算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的财物,并且没有归还的打算。比如,骗子谎称自己有工厂可以按时生产并交付大量高质量的产品,让他人支付定金,但实际上根本没有生产能力,也不打算退还定金,这就体现了非法占有的故意。 **客体方面**: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这里的公私财物包括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但不包括金融机构的贷款(因为有专门的贷款诈骗罪规定)。例如,骗子骗取个人的存款、公司的货款等,都是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 **客观方面**: - **实施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就是编造实际并不存在的情况,比如谎称自己有珍贵的古董出售,实际上并没有;隐瞒真相则是不告知对方某些关键信息,以误导对方做出错误决策,例如出售二手车时隐瞒车辆发生过严重事故的事实。 - **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欺诈行为必须让被害人陷入错误的认知。如果被害人没有因为行为人的欺诈行为而产生错误认识,就不构成诈骗。例如,被害人识破了骗子的虚假宣传,没有相信骗子的话,就不会构成诈骗。 - **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被害人因为错误认识而做出了处分财产的行为,比如将自己的钱财交给行为人,或者承诺给行为人某种财产性利益。例如,被害人相信骗子所说的投资项目能获得高额回报,于是将自己的积蓄交给骗子。 - **行为人取得财产且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行为人通过欺诈行为获得了财产,包括积极财产的增加(如得到现金、财物等)和消极财产的减少(如免除债务等),同时被害人的财产遭受了损失。例如,骗子骗得被害人的钱财后用于自己消费,被害人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还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