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诈骗罪的定义和标准是什么?
我想了解一下在刑法里,诈骗罪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它的判定标准又是什么呢?我最近听到一些诈骗案例,但不太清楚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构成了诈骗罪,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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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是一种常见的刑事犯罪。从定义上来说,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讲,就是有人通过欺骗的手段,让别人陷入错误认识,然后自愿地交出自己的财物,并且骗钱的人是故意想把这些财物据为己有。 关于诈骗罪的判定标准,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有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金额标准。一般来说,“数额较大”是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是指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五十万元以上。不过,这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范围,具体数额还是要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除了看数额是否达到标准外,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诈骗的手段、造成的后果、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等。例如,如果诈骗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即使数额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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