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的定义是什么?
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情,听说有净身出户这个说法,但不太清楚具体是什么意思。想了解下净身出户在法律上的准确含义,它包含哪些方面,是不是真的可以让一方什么都得不到地离开婚姻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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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通俗来讲,净身出户指的是在婚姻关系结束进行财产分割时,一方不获得任何夫妻共同财产,全部财产归另一方所有。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直接明确“净身出户”的概念。不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有一些相关规定,可能会与净身出户的情况有所关联。例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不分”就有点类似于净身出户的效果,但前提是一方存在上述严重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财产协议,约定若一方出现特定情形(如出轨、家暴等)就自愿放弃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当这种情形发生时,该方按照协议约定放弃财产,也可视为净身出户。但这种协议的有效性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且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总之,净身出户在法律实践中通常是通过双方约定或者一方存在严重过错行为导致少分或不分财产来实现的,但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能随意要求一方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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